日前,怒江州下发《关于建立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协调机制的通知》,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信访举报处置程序,有效解决脱贫攻坚群众信访诉求。
《通知》指出,州、县(市)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部门负责受理、分流和督办问题线索、群众诉求、群众咨询;巡视巡察、案件管理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共同参与;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情况分析汇总,加强成果运用,牵头化解“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确保责任明确、任务落实到位。
《通知》要求,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督查、信访、扶贫、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,建立定期移交问题线索、情况通报、信息交流等机制,综合运用行政、经济、法律等手段和教育、疏导、听证、调解等办法,认真解决脱贫攻坚领域群众信访诉求。要强化内部协作配合,巡视巡察、案件管理、信访部门对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,定期移送党风政风监督室;党风政风监督室做好问题线索排查录入、定期抽查、汇总分析、督办问责,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台帐并实行对帐销号管理。
《通知》强调,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“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”工作责任,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不认真履职、无故拖延、敷衍塞责,甚至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造成重信重访、集体上访、越级上访的情况,视情节轻重,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。(沈雪梅)